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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国家最吃香的两个职业:医生和律师,为什么我国律师这么难?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08-16 10:30:30    

晚上和儿子聊天,班上的同学想学什么专业。结果是计算机电子信息相关和医学相关的最多,唯独没有想当律师的。

在行业选择意向上,我从来是让儿子自由选择,但是选择前我要做的是分析利弊。关于医生和律师,我只和他讲过一次:在发达国家最吃香的专业是医生和律师。后来他意向医生比较多一点。

律师曾经是我的梦想职业,当年考大学的时候志愿是西南政法大学。不过前一阵发生了一件事情使我对律师的了解更深了一点。

前一段时间因为土地承包权的事情成为了被告。有幸和律师打交道,认识了律师的一些嘴脸,当然相信这只是一少部分律师,大部分律师绝对是好的。

1、明知道不会赢的官司,还接下来。从这点上讲律师承担了法律服务的角色,而不是更多的思考如何赢得官司。法律条文上面已经做了规定,事实也非常清楚,但是对方律师还是接了原告的案子。原先的诉求是取得土地承包权继承权,但是国家已经做了规定这个土地承包权不能继承,如果以这个理由可能法院都不会立案,于是请求继承承包经营权收益。但事实上法律也规定了家庭承包地取得方法是村集体分配的收益不能继承。

我不知道他们后台是不是做了什么约定,庭前调解的时候对方律师就讲了希望通过打这个官司达到继承土地承包权的目的,可是法律上已经做了明确规定不能继承。

如果这场官司是提供法律服务,这没有问题。如果想通过这个官司把不可能变成可能,也是绝无可能的。换句话即使成功了,后面二审上fang等是少不了的。


2、庭审的时候颠倒一些黑白。这个我认为不是一个律师应该做的,当然如果现在的律师都这样做我就没话可说了。关于现场颠倒黑白简直颠覆了我的认知,不过开庭前我看了一些裁判判决书和庭审现场的直播,并且开庭前我的同学给我进行了一些简单的指导。不管对方说什么,颠倒什么黑白,没有证据的一律不认可。庭上如果提供新的证据要求庭后重新进行答辩。事实上律师现场讲的一些杜撰的事实,我相信当事人自己都没脸讲出来。但是律师就这样做了,做得理直气壮理所当然。从这点上讲我对律师有自己的理解,至少我不愿意我儿子成为这样的律师。

3、律师和法官比我想象中的还要熟悉。

尽管现在医患关系等因素,普遍对医生不持乐观态度,但是二选一的时候我还是愿意选医生,医生至少比律师纯粹一点。医生偶尔可能会突破道德底线,但律师突破道德底线现状已经成了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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