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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1-05 09:45:36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试用期内,只需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即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易律易顺法顾团队总结了试用期辞职的一些法律问题,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对您有所启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进一步规定:“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即可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其中包括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为更具体说明此观点,易律易顺法顾团队编辑了一个案例:


案例:

小明作为一家公司的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发现该公司的工作环境与其个人价值观不符。基于对个人职业发展的考虑,小明决定终止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小明提前三天书面通知了公司,并依法终止了试用期内的劳动合同。此举不仅符合法律规定,而且为小明在职业生涯中做出更符合个人发展方向的决策提供了法律保障。


这一案例突显了在试用期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为员工在职业选择上提供了更灵活的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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