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的时候,有可能自己需要委托他人来代替自己去完成一些事情或者行使权力,这个都是要在委托活动中做相应的说明的,那么在什么时候被委托人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网友咨询:
被委托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负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被委托人在以下情况下需要负法律责任:
1、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委托代理人转托他人代理,因其转托不明,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第三人可以直接要求被代理人赔偿损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以要求委托代理人赔偿损失,转托代理人有过错的,应当负连带责任。
律师补充:
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委托人,也叫被代理人,是委托他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受托人,也叫代理人,是受他人委托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人;
(2)责任承担不同: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代理人的法律行为承担责任。而受托人对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承担责任;
(3)数量不同:同一代理关系中,委托人只有一个;而受托人可以有多个。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九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