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可以出境。
二、同时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般来说限制高消费是长期的,没有时间限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八条 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而进行本规定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被执行人因生活或者经营需要进行被限制的活动,要向法院进行申请,法院批准后可以在系统内进行单次解禁的操作。
针对解除限消的条件,司法解释是这么规定的
《规定》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1.提供有效的担保
2.申请执行人同意
3.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限消和失信是两种不同的强制措施,上了限消不一定会被上失信,但是上了失信一定会被限消。